• 危废经营许可证申报办理


    一 、法律依据

    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》申领与管理的法律依据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 、国务院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 。

    省环境保护厅负责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》第七条第二款 、第三款 、第四款规定之外的 、全省危险废物收集 、贮存 、利用 、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审批颁发 。

    危废经营管理处具体负责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申请的受理 、审批等行政管理工作 。

    省固废中心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,具体负责申请材料的技术审查 ,组织申请单位进行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能力和环境风险评估 ,并对持证单位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。

    二 、受理范围

    全省范围内 ,依据国务院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》规定 ,向省环保厅申领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单位的申请 。